10月12日上午,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人员依据省、市文件要求,对全区三家兽药经营单位,开展兽药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此次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核定的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新增了兽药储存场所地址等信息,规范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号省、市、区各级区号的划定,完善了兽药经营环节的可追溯。
通过此次证件的换发工作,区农业局有效地落实了兽药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责任,维护了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对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