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34/202501-0001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1-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24 09:59 阅读次数: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等进行说明。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黄山市产茶历史悠久、茶叶资源丰富,全市现拥有茶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4项,黄山毛峰、祁门红茶和太平猴魁制作技艺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决策依据:根据《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要求,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印制、申领、发放、使用、保管以及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茶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了茶农增收、茶企增效、茶区繁荣。但是,仍然存在着品牌影响力不足、专用标识管理不规范、假冒黄山传统名茶屡禁不止等问题。《办法》的出台将对传统名茶的品牌价值提升、市场秩序规范、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宣贯座谈会,对《办法》向有关茶企全面征求意见;2024年11月26日,在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期一个月;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月13日,分别两次通过公文平台向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共收集到意见12条,其中采纳意见2条(公众参与)。在《办法》形成终稿前,向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等征求意见,并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专家论证)。2025年1月7日,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原则同意《办法》,并经多层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集体讨论程序开展情况)

四、工作目标

维护黄山传统名茶的品牌影响力,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生产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黄山传统名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印制、申领、发放、使用、保管以及监督检查等具体细则,共十五条。

(一)解释了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含义。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是指为了提升黄山传统名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专用于黄山传统名茶生产、包装、销售,具有防伪溯源功能的实物识别标签。其中,防伪部分为黄山传统名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祁门红茶可使用集体商标),溯源部分为溯源码,包含标题(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茶类名称(黄山毛峰、祁门红茶、太平猴魁)、等级、品牌名称、鲜叶采摘、茶叶加工、质检报告等信息。

(二)明确了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各方职责。市、县(区)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注册人负责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印制、审核、发放等工作;被许可(准许)使用人(或集体成员)负责做好专用标识的保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细化了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监管机制。实行备案制度,注册人应及时将被许可(准许)使用者汇总材料报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发放数量,根据“以园定产、以产定标、以标定销”原则,结合上一年度企业实际标识激活率,实现溯源信息一致,实体标识数量与电子标识一致。建立使用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标识的申领、使用等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与维权援助,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创新举措

《办法》对防伪和溯源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统一管理,将为消费者区分真假黄山名茶提供参考,既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黄山名茶品牌形象。比如说,黄山毛峰专用标识就包括黄山毛峰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溯源码两部分组成,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将自动与茶产业大脑平台数据平台关联,系统全面展示该产品的等级、鲜叶采摘、茶叶加工、质检报告等所有信息。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

(一)制作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黄山毛峰、祁门红茶、太平猴魁),并依托黄山市茶叶行业协会、祁门红茶协会、黄山区茶业协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授权。

(二)根据“以园定产、以产定标、以标定销”原则,结合上一年度企业实际标识激活率,严格审核标识发放数量,实现溯源信息一致,实体标识数量与电子标识一致。

(三)指导县(区)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专用标识使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与维权援助,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咨询渠道

如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2351263(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