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34/202508-00015 信息分类: 年度办理情况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作者:郭方丽 发布时间:2025-08-25 11:38 信息来源: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我局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责任体系,对承办的建议进行逐一梳理、分类建档、明确分工,确保每件建议“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在办理机制上,所有答复意见均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按时限要求规范答复代表。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42件,其中主办26件、协办16件。主办件于6月30日前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成,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协办件协办意见于4月30日前全部报送至主办单位。现就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2024年度代表建议“回头看”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主办的26件人大代表建议,从内容看主要集中在产业发展、茶业发展、农田耕地和农村宅基地、和美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其他类等6个方面。我局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

(一)产业发展方面(9件)

1. 方立山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传统特色产业实施保护发展的建议》(14号):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全市聚焦“茶花草鱼”等重点产业,指导每个区县选定1—2个县域主导产业,科学划定重点发展片区,在县域内集聚“人地钱”等要素强化支撑保障。二是强化品牌保护。出台全省首部茶叶保护地方性法规《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逐步构建完善黄山传统名茶品牌溯源管理平台。同时,构建“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业品牌”品牌矩阵,推动我市优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快产品创新。目前我市已与全国90%的新式茶饮生产商建立合作关系,推出新型茶产品和衍生品100余款,深加工产值超8亿元。四是做好非遗传承。开展第十六届黄山毛峰茶文化节等10余场地方茶事,培育高标准茶旅结合观光园23处,11条路线入选全国茶乡旅游精品线路。

2. 洪吉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黄山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9号):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将中药材种源利用等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对中药材育苗、种植、加工等予以奖补。将部分中药材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二是加强人才保障。2024年以来,市级新增引进人才182人,建成中药材相关科研工作站1个、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3个,推进解决人才短缺和创新不足问题。举办中药材专题培训班,培育中药材新农人、土专家等10余人。三是加力项目招引。2021年以来,共签约中药材产业项目18个,申报国家农业(菊花)产业强镇项目2个,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

3. 徐国荪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黄山徽菇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徽味食用菌品牌的建议》(41号):一是加大扶持力度。2024年,建成食药用菌专业村2个、初加工基地18家、冷链仓储基地9个,培育10亩以上种植基地32个,建立菌菇研学基地2个。二是培育壮大主体。已培育食药用菌加工企业9个,其中市级龙头企业1家,年产值约4000万元。发展食药用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产业合作社4个、家庭农场19个、种植大户3个。三是加速产业升级。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即食食品、药用提取物等高附加值品类,新开发菌菇类健康食品、药膳、饮品16个。四是加强技才培训。加快高校院所的成果在我市转化,选派科技特派员下沉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五是提升品牌影响。“祁门木耳”“祁门香菇”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小壶天竹荪”入选全国特质农品名录。已培育食药用菌产品品牌8个,取得有机认证28个、绿色认证1个。启动“黄山灵芝”“祁门木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进一步提升了“徽菇”品牌影响力。

4. 汪济民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红薯产业发展的建议》(42号):一是政策支持推动规模化标准化。对流转种植粮食作物(红薯)面积30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当年新增面积100元/亩补贴。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种植(含红薯)企业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二是项目扶持筑牢产业发展基础。2024年统筹市级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种粮(含红薯)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2025年1-3月累计为8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全市共建设冷库233个、库容达20.3万立方米。认定县域电商直播中心1个、“安徽土特产”品牌7个、推荐申报农村电商带头人24位、推荐符合产品库条件企业4家。三是示范引领注重技术指导服务。2024年全市发展5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共419户,截至2024年底,全市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数量达28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24个、特质农品25个。

5. 余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油菜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45号):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激发种植动能。下达中央扩种油菜补贴资金558万元、耕地(稻油)轮作资金825万元,统筹市级资金250万元支持重点区域油菜示范片建设和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二是深化科技赋能,提升产业质效。加强抗逆品种示范推广,示范推广种植抗根肿病、菌核病品种20个。2025年全市完成油菜播种面积32.5万亩,近三年利用冬闲田累计扩种油菜4万亩。三是优化服务保障,夯实发展基础。推广小型油菜直播机、轻便式收割机,有效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2024年全市油菜机收面积20.7万亩。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已建成首个功能型7D菜籽油生产线。多款铲平被纳入特质农产品名录,2025年拟新建标准化菜籽油加工厂,进一步提升黄山菜籽油知名度和认可度。

6. 邵如意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黄山有机农业发展的建议》(68号):一是强化技术培训推广。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1285人次、举办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4918人次、举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400人次、开展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培训225人次,培训资金约500万元。建立有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如“有农模式”,经过推广带动已经辐射至全市。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4年已统筹涉农资金11.67亿元支持农业发展等内容,安排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药集中配送、安排约880万元用于全域茶园绿色防控。三是加强品牌培育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三年行动计划,联合打造“田园徽州”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鼓励本地天润发连锁超市20余个门店设立有机农产品销售专柜。指导建立产供销长期合作机制,定期直采农产品,助力我市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户收入。

7. 熊伟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黄山区打造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集聚区的建议》(132号):一是产业前景深度谋划。结合“十五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推动以“茶花草鱼”为重点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扶持资金有效整合。2024年下达黄山区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实施产业类项目14个。2025年积极谋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产业类重点项目,建设三丰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总投资5910万元,计划争取中央资金4710万元。三是科技创新全力驱动。搭建校企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绿色食品产业精深加工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四是招大引强加速落地。先后引进联合利华立顿(黄山毛峰)、农夫山泉、同兮生物等大强企业。五是企业发展精准扶持。制定在库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诉求清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举办黄山市绿色食品产业创意设计大赛,提升农产品设计、包装水平。实施乡村产业振兴“雏鹰”培育行动。

8. 程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活化利用农业文化遗产的建议》(133号):一是构建保护利用机制。黄山区修订《黄山区太平猴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合会会员管理正负面清单及奖惩规定》,加大对太平猴魁茶的保护力度。歙县制定出台《歙县梯地茶园系统保护与发展管理办法》,有效挖掘、保护、发展、弘扬歙县梯地茶园系统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休宁县板桥乡成立“山泉鱼产业合作社”,制定《古法养鱼技术规范》,将传统技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培育持证传承人87名。黟县柯村镇建立“保护成效积分制”,农户通过参与遗产保护可兑换产业扶持资金,2024年发放奖励金32万元。二是打造农业文化遗产品牌。重点培育“太平猴魁茶文化产业园”,创新“非遗技艺+现代工艺”生产模式,产品通过欧盟有机认证。目前黄山毛峰丛栽茶园与茶文化系统、祁门红茶文化系统正在申报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三是营造活化利用氛围。打造“遗产地沉浸式体验”品牌,在黄山毛峰核心产区建立“茶人谷”项目,设置手工制茶、茶俗展演等体验区,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休宁祖源村将山泉养鱼与古法榨油技艺结合,开发“鱼跃龙门”研学课程,2024年接待研学团队2.3万人次。黟县卢村依托木雕技艺打造“非遗活化工坊”,开发木雕茶盘、古建筑模型等文创产品。

9. 程吉加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黄山市徽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1号):政策扶持方面。2021年歙县、祁门县被列入安徽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示范县。2024年度屯溪区新建和发展食用菌生产设施;休宁县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新建300㎡菌棒生产厂房。徽州区出台《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对菇类产业发展给予奖补。基地建设方面。全市共有10亩以上种植基地32个,初加工基地18家,建成以祁门县双莲村、春风村为典型的食用菌专业村2个。在屯溪区、祁门县等优势产区布局黄山灵芝、椴木香菇、红托竹荪等特色食药用菌示范基地共18亩。科技赋能方面。加快“新型基料替代栽培食药用菌”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获得国家级专利1项。人才培养方面。成立黄山市食用菌行业协会,搭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协作机制。2024年开展菌种繁育、生态栽培等专题培训4期,培训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职业菇农162人次。

(二)茶业发展方面(7件)

10. 谢长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黄山毛峰三茶统筹示范基地打造支持力度的建议”(48号):全市围绕做好黄山毛峰“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文章,取得较大成效。一是相继举办2024年黄山茶会、黄山毛峰茶文化节等茶事盛会10余场;二是围绕“三线三边”重点建设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三化”示范茶园7个,面积2055亩;配送黄板2500万张,绿色防控全域覆盖;三是在黄山毛峰核心产区推广运用全省首家茶叶数字化管理平台“黄山市茶产业大脑”;四是与黄山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共建“黄山茶叶深加工研究院”,共同研发黄山毛峰等名茶深加工产品。五是打造“中国名茶之都”宣传矩阵,在抖音、视频号等平台投放黄山茶短视频130余条,浏览量1800万;六是跟踪引进农夫山泉茶饮料等重点项目落户黄山区;七是出台《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1.汪强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祁门红茶协会”集体商标的建议”(67号):“祁门红茶协会”集体商标是祁门红茶协会自主申请注册的普通集体商标,由协会自主制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进行管理。《黄山传统名茶保护条例》中对祁门红茶主产区范围划定与该集体商标申请条件并无约束关系。目前,祁门红茶协会正在积极推进“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所申报“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将“黟县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碧阳镇、美溪乡、宏潭乡、柯村镇、洪星乡”8个乡镇纳入“祁门红茶”证明商标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祁门红茶产品标准,均可纳入“祁门红茶”证明商标保护范围。

12. 张卫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休宁县流口区域纳入祁门红茶地理标志重要保护范围的建议”(76号):2023年《黄山市人民政府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联合申报“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关事宜的协议》,明确申请地域范围为两市五县。对于将休宁县流口区域纳入祁门红茶地理证明商标保护范围,缺乏历史考证,缺乏休宁流口区域产品符合祁门红茶地理标志产品特定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有力依据,暂不纳入保护范围。

13. 姚晓俊代表提出的“关于茶园绿色防控黄板使用的建议”(80号):持续推广“诱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模式,积极推进“以草治草、机械除草”等防治草害措施,全面禁止化学农药进入茶园,形成全域茶园绿色防控的“黄山模式”。截至目前,共配送插放 1.25亿张诱虫黄板。 关于“黄板插放、回收同步实施”的问题,在理论上具备成本节约优势,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难点暂无法推行。一是黄板有效期与虫害防控周期冲突;二是竹签重复使用可行性不足。鉴于此维持现行“11月集中或分散回收”模式,同时联合科研机构开发生物基可降解黄板,免除回收环节。

14. 吴华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茶园结构变化的研究以更好保护传统名茶的建议”(86号):一是推进“三线三边”茶园“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示范改造,加快茶园生产管理机械换人进程;二是实施全域茶园绿色防控,全市鲜叶抽样欧盟达标率连续三年达90%以上,持续保障名茶质量安全。下一步,实施茶树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建设,推广普及适合本地环境特点和茶叶品质特点的国家级、省级良种,进而优化茶树品种结构,提升茶产品滋味、香气,丰富黄山茶产品特质、特色。

15. 孙晓旭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黄山茶市场环境的建议”(112号):茶季以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春雷”行动暨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黄山毛峰茶”“太平猴魁茶”等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坚持壮大市场主体,实施黄山毛峰维权打假行动,运行“黄山市茶产业大脑”平台,开展黄山三大主要名茶的产地溯源,净化茶产品市场环境,提升巩固黄山名茶知名度和声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格监管,强化招商引资,以黄山毛峰、祁门红茶创制 150周年为主线,结合茶培训、茶研学、茶市集,全年举办各类茶事活动 50场以上。

16. 张家侠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匹配传统名茶品种的建议”(115号):制定《黄山市茶树种质资源普查方案》,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全域茶园普查,系统性采集地方群体种茶树种子样本,建立动态资源数据库。采取“分散+集中”双轨模式:区县分设种质资源保存圃,重点保护本地特色品种;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省级茶树资源创新圃,集中开展种质鉴定、繁育及开发利用研究。组建专家团队,对百年以上树龄的原生茶树建立专项数字档案,设立专属保护标识,实施动态监测。

(三)农田耕地和农村宅基地方面(3件)

17. 吴秋颖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恢复耕地后期管护和利用的建议》(152号):在落实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营造耕地保护氛围方面。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持“以补定占”,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违法用地和耕地“非粮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加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增加种粮积极性方面。2022年—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为全市15个乡镇争取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1500万元,专用于耕地保护工作。2025年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已下达。对于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地块,设置5年后期管护期,管护津贴标准为200—500元/亩·年不等。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1万亩。完成丰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项目。整合农业种养循环、酸化治理等项目实施,将复耕耕地纳入项目实施范围,为后续粮食种植打好地力根基。在支持鼓励大户复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方面。2024年,打造水稻、油菜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下达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资金958万元,落实市级粮食规模生产补贴资金130万元,支持区域性农事综合服务体建设90万元,着力保障粮食储备工作有序运转。建立完善规模种粮主体名录,培育发展5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420个。制定实施市级粮食奖补政策,大力扶持粮食生产。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大户提供耕种、植保、收割等托管服务。高质量完成“三中心”建设任务26个,各类农用机械保有量达1200余台,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作业面积达60万亩次。

18. 方洪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荒废土地的建议》(4号):一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市689个行政村,已确定编制规划646个(已批67个),剩余行政村将通过纳入详细规划或在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制定管控规则进行管理。二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2026年基本完成全市二轮土地延包工作,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歙县、黟县作为试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入市23宗。四是提升土地利用价值。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市已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793个,主要农作物耕种防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1.5%以上。五是强化政策保障与监管。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对规模以上种粮主体新增土地流转实施财政补贴,市财政累计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30万元。

19. 沈文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39号):一是改良土壤,提升基础地力。一方面加大对上争取力度。2022年—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屯溪区奕棋镇等19个乡镇争取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1900万元。另一方面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采取“改培保控”等措施,确保覆盖面积达90%以上。二是健全渠网,保障灌溉能力。会同市水利局完善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2023—2025年丰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衬砌渠道102.45公里,项目区灌溉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三是优化用电,保证生产安全。会同市电力部门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输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加强建后电力设施管护,保障农业生产全能和安全稳定。

(四)和美乡村建设方面(2件)

20. 金玉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和美乡村整村运营投入力度的建议”(64号):一方面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新安江生态保护资金等,2024年累计下达和美乡村建设资金1.79亿元,支持 55个省级中心村及200个自然村整治。另一方面创新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完善全市农业信贷担保机制,2024年累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贷款2.26亿元,并设立涉农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降低融资门槛。同时,强化政策扶持,引育专业人才。遴选 50个和美乡村发布整村运营招商信息并在上海市开展整村运营招商推介,现场签约重点项目 4个。目前,全市有 46个村引入运营商负责专业运营。

21. 王景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和美乡村的艺术建设要契合当地风貌的建议”(22号):一是聚焦朴素美。在和美乡村建设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注重对乡村原有风貌、肌理的保护,避免“千村一面”;建设过程中,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同时出台《和美乡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规范项目实施。二是彰显和谐美。深化“五微”行动,发布《徽风皖韵“五微”和美乡村建设指南》市级地方标准,禁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实施黄山市传统村落风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徽派民居风貌提升。三是提升生活美。坚持乡村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大力推广“户主会”等做法,引导村民“说事、议事、主事”,构建“民建、民管、民享”长效机制;制定《2025年度黄山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不断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

(五)村集体经济方面(1件)

22. 王亦文提出的“关于依法促进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72号):已出台盘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方案、农房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推动成员履行义务,形成“村企合作、村银合作、村组自营、村级代管”等模式。2024年全市盘活农房共 549宗。同时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行动,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履行资产监督义务。

(六)其他类(4件)。

23. 胡武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安江流域规范垂钓管理的建议”(7号):我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对规范垂钓行为开展广泛宣传、强化执法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全市7个区县均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渔政亮剑”、春季护渔、夏秋冬“打非”系列执法行动。

24. 汪紫军、方爱芳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农村留守成年人开展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29号):我局 2025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 1000人以上,新增茶叶加工、智慧农业等特色课程。同时遴选20家实训基地,组织“土专家”巡回指导,推广“五丰源合作社”等联农带农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性。

25. 胡黎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除草剂使用管理和推广有机肥农家肥的建议”(125号):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下发了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田等作物《杂草防控技术方案》,强化杂草科学用药指导。结合实际出台奖补政策,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以本地畜禽粪污为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机肥价格显著下降,农户间接受惠。

26. 王雄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市中心城区周边推行家禽集中屠宰的建议”(190号):“黄山市禽类鲜品保供中心”项目已选址在屯溪区奕棋镇,目前,村庄规划编制已完成,待报批后按程序办理土地等相关审批手续。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企业实际,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家禽产品冰鲜流通和配送体系,实现家禽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 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B类件8件(40号、46号、57号、66号、112号、117号、175号、185号),7件已办理完毕,1件(40号)需要长期推进。

第40号《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建议》:一是开展摸底统计。组织区县开展农房摸底调查,依托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建成闲置农房数据库,收录闲置2.1万幢农房数据。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下发《黄山市盘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歙县、休宁县整县开展试点,制定相应试点政策文件,明确试点内容。三是开展经营权颁证。制定《关于规范流转农房经营权颁证的通知》,探索在村集体、农户与经营者签订流转农房经营权合同后,由区县相关部门颁发流转农房经营权证。全市已颁发流转农房经营权证书3本。四是尝试有偿退出。指导黟县开展闲置农房(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出台《闲置农房(宅基地)有偿退出、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办理宅基地有偿退出6宗。五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黟县、歙县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将闲置农房(宅基地)等建设用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吸引社会资本下乡。

第46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数字农业的建议》:全市现有省级数字农业共16个。搭建全省首个市级茶叶数字化管理平台黄山市茶产业大脑,累计收录茶农信息20.7万户、茶企主体384家、核定茶园总面积达85万亩,实现全市覆盖。今年进一步优化提升平台功能,完成定位赋码、小产区端口、积分体系模块开发。全力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示范创建,综合运用物联网传感、地理信息、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建国内首个黄山贡菊GAP全产业链数字管理服务系统,并生成防伪“身份证”,实现贡菊“带码上线、码上溯源”。黟县有农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出集农田、农事、农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有农数字农业平台,并在公司5500亩自有基地实际应用。

第57号《关于国际旅游节举办“中国名茶之都国际茶博会”的建议》:当前,随着国内外茶叶经济环境和贸易方式的变化,原有线下各种形式的“农产品博览会”等宣传效果日趋减弱,目前暂未举办“中国名茶之都国际茶博会”。主要理由如下:一是文件有要求。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对类似“农产品博览会”等论坛活动,予以暂停,周边浙江松阳、安吉、开化及省内六安等地,今年以来各类茶产业论坛、节庆活动均已取消。二是形式较单一。多年举办的类似“农产品博览会”,其内容相对单一、形式固化,同质化明显,且活动所需的人、财、物较大,茶会投入与产出比不高。

第66号《关于农村撂荒耕地统一管理的建议》、第112号《关于提高农村撂荒地整治效力的建议》:我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撂荒耕地动态监管,树牢底线思维,高位部署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撂荒耕地整治利用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利用,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2025年,持续加大撂荒耕地整治利用,召开全市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下发工作提醒函,实行动态“清零、销号”管理。

第117号《关于建设规模化黄山市中心城区茶叶市场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但鉴与当前全国以至全球茶叶产销形式趋于下滑,市场预期不明显,茶叶市场建设用地、资金渠道等要素保障尚未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寻求与商务等部门合作,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第175号《关于大力发展黄山市农村产业化的建议》:一是推动产业发展。全市聚焦茶叶、花草、鳜鱼等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延链补链,以工业化思维推动绿色食品产业聚集发展。全市“六业千亿”综合产值1067亿元。持续打造全国首个全域茶叶无农残城市和新时代中国名茶之都,“十四五”期间累计配送插放黄板1.26亿张,《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系全省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祁门黄精”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累计建成“十大皖药”基地10个。全市首家黄精研究单位—黄精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徽仁堂研究院揭牌成立。出台《徽州臭鳜鱼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27年)》《徽州臭鳜鱼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召开徽州臭鳜鱼产业发展推进会·新安茶会和徽州臭鳜鱼产业发展报告会。发布国内预制食品行业首个行业标准—《冷冻臭鳜鱼》行业标准。二是培育农业主体。2024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36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7家,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42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0家,其中省级48家、国家级5家。新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8家、达33家。

第185号《关于加快徽州臭鳜鱼全产业发展的建议》:2024年,全市徽州臭鳜鱼加工量5.9万吨,加工产值57亿元;2025年一季度加工量1.6万吨,产值15亿元。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正积极推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支持徽州臭鳜鱼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强化科技支撑,联合浙江大学攻关养殖技术并发布《鳜鱼工厂化养殖技术规程》,陆基养殖产量达745吨。注重培大引强,新增加工设备200余套、冷库38个,引进省属国企投资,现有省级龙头企业,投资超20亿元。组建国企供应链公司加强区域合作,为企业降本10%。强化要素保障,保障用地500亩,创新“鳜鱼贷”等金融产品。加强宣传营销,拥有省级非遗传承人2名、市级16名,徽菜餐饮门店超万家,抖音话题播放量超20亿次,臭鳜鱼网络零售额5亿元、增长2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安排

一年来,我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综合性、跨领域建议的协调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个别办理结果的落实落地需持续跟踪问效;三是与代表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做好建议办理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跟踪问效。对承诺解决的事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确保按期兑现。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事项,密切跟踪进展,及时向代表反馈阶段性成果。

二是深化成果转化。将办理工作与推动“三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梳理分析代表意见建议中蕴含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将其转化为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工作部署、破解发展难题的具体措施,切实将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实际成效。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流程,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拓展与代表沟通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通过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主动通报“三农”工作进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