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吴秋颖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恢复耕地后期管护和利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耕地管护联系机制,积极引导新型主体复耕复种,为我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夯实耕地基础。
一、落实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营造耕地保护氛围方面
(一)耕地保护监管。一是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坚决守牢84.48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和7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编制“非粮”发展占补平衡管控方案,加强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养殖坑塘等其他农用地的管控,严格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补水”。三是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建立违法用地和耕地“非粮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预警工作机制,构建并持续运行耕地保护技防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按季度对全市新增问题进行动态监管,实现违法用地和耕地“非粮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四是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是加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2024年全市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4388.92亩。二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工作,2024年全市共排查园区41个、面积9.5584万亩(农业大棚14018个、面积1.1964万亩),未发现“大棚房”回潮反弹现象和新增违规问题。
(二)耕地保护氛围营造。依托春耕、土地日、地球日、政风行风热线等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耕地保护知识,做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和引导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短视频等媒体,线上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编制并印发《耕地保护“百问百答”手册》,结合自然资源日常工作,依托自然资源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面向基层和群众的耕地保护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生产根基。
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增加种粮积极性方面
(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2022年—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为屯溪区奕棋镇、黄山区永丰乡等15个乡镇争取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1500万元,专用于耕地保护工作。2025年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拟于3月底4月初下达。
(二)跟踪推进恢复耕地种植管护。对于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地块,设置5年后期管护期,管护津贴标准为200—500元/亩·年不等,同时每年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确保补充耕地地块持续耕种。
(三)加大恢复耕地设施和培肥投入。加大复耕耕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一是推进高标农田建设。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导向,2019—2024年全市投资43455万元,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1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达68.74万亩。完成田块整治7万亩,解决土地细碎、分散化等问题,实现“粮田”变“良田”。二是做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丰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项目,实际投资6856万元,项目实施后可恢复丰乐灌区灌溉面积2.9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23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62.61万公斤,灌区综合灌排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复耕耕地培肥改善。整合农业种养循环、
酸化治理等项目实施,着力将复耕耕地纳入项目实施范围,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及绿肥养地种植等举措,稳定提高复耕耕地有机质含量,促进复耕耕地地力提升和结构改善,为后续复耕耕地发展粮食种植打好地力根基。
三、支持鼓励大户复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方面
(一)落实粮食奖补与收购政策。一是落实粮食补贴政策。2024年,全市拨付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资金共7993万元,稳定农民收益预期,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强化农业技术支撑,支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拨付2024年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34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50万,提升农业机械等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二是支持打造水稻、油菜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下达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资金958万元,落实市级粮食规模生产补贴资金130万元,支持区域性农事综合服务体建设90万元。三是202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粮食储备补贴费用724万元,包括粮食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费用补贴,着力保障粮食储备工作有序运转。
(二)培育扶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建立完善规模种粮主体名录,培育发展5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420个,同比增10.5%。其中300亩以上种粮主体150个,同比增36.4%。制定实施市级粮食奖补政策,大力扶持粮食生产。2023年11月16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3〕21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生产。11月17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3年市级扶持粮食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对流转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0亩(含)以上的相关主体,给予当年新增面积(含可复垦复种的撂荒地)100元/亩资金补贴,2023年度共拨付奖补资金92.4万元。2024年全市62户300亩以上种粮规模主体,新增流转面积约1.18万亩,拟拨付奖补资金118万元。
(三)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流转平台,降低流转成本。鼓励签订长期流转合同,稳定大户经营预期。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大户提供耕种、植保、收割等托管服务。高质量完成“三中心”建设任务26个(育秧中心10个、烘干中心9个、农事中心7个),各类农用机械保有量达1200余台,社会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作业面积达60万亩次。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323622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