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34/202508-00086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9 15:24 阅读次数:

王亦文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依法促进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关心关注,为依法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人员认真研究了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新型集体组织机构

一是修订完善章程。全市705个村(居)(含18个有集体资产的城市社区),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的权利和职责,完善了“三会一章程”制度。二是完成账务分设。全面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明确分账管理方式、统一票据管理、村级收支范围、村级划拨资产和债务等重点内容,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在新中大系统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套,统一开设基本账户,并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二、关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开展集体重复成员动态清理。指导督促各区县积极发挥县乡村产权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作用,多渠道联系重复登记成员本人,经本人申请、签字、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及时调整重复登记成员,界定集体成员115万人。二是开展年度资产清查。组织区县采取账实结合的方式,逐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并录入全国清产核资系统,实现全市1279万亩农村集体土地、100亿元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三、引导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履行义务

一是推动闲置资产盘活。依托我市传统村落、徽州民居资源的优势,出台盘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方案、农房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推动成员履行义务,形成“村企合作、村银合作、村组自营、村级代管”等模式。2024年全市盘活农房共549宗,带动村集体增收544.4万元。二是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制定“三资”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行动,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履行资产监督义务,全市共发现问题727个,收回资金593.6万元,清理规范农村经济合同861份。

四、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发展美丽经济。依托我市全域旅游发展优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收储整合闲置分散的田、地、房等资源,进行整体打包估价。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近300个村吃上了旅游饭,村集体年均增收4000余万元,实现了从“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变。二是探索党建联盟。选择资源禀赋优、交通区位有优势、主导产业比较突出的24个行政村,按照“1+X+N”模式联合成立4个功能型党组织区域联合党委,打破村级边界,提升整体发展潜力和竞争力。三是打造产业基地。依托我市良好的生态资源和众多的山地资源优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或入股合作打造香榧、油茶、中药材、泉水鱼等特色农产品基地5.5万亩,让生态资源转化为资本价值,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变,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下一步,我市将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义务,以片区化组团式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茶花草鱼”等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320221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