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34/202508-00177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9 11:04 阅读次数:

庄沧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黄山市牛羊肉检验检疫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牛羊屠宰检疫现状

牛羊肉类产品是重要的民生食品,加强牛羊等畜禽屠宰监管,不仅是新时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要求,也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对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国家对生猪实行统一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我省尚未制定生猪以外的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牛羊肉检疫属于屠宰检疫范畴,需依法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依法设立的屠宰加工场所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加工场所应当提供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工作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我市至今没有一家符合要求的牛羊屠宰场所,在农贸市场和商超销售点指派官方兽医的做法不符合派驻条件,无法派驻官方兽医。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筹建牛羊集中屠宰场点。2023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牛羊禽集中屠宰厂(场)的设立条件、审核备案程序等,要求各地向依法设立的牛羊禽屠宰厂(场)派驻(出)官方兽医。我市正在积极筹建牛羊集中屠宰场,待牛羊集中屠宰场筹建完成后,逐步取缔作坊式小型屠宰场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引导“新老屠宰经营户”进场入驻,依法依规进行屠宰和加工。

(二)强化牛羊检疫监督。一是依据农业农村部修订的《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明确牛羊屠宰检疫的适用范围,优化检疫病种,完善检疫程序要求。二是根据《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明确官方兽医在持证上岗、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出证账号以及证章标志管理等环节的履职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有效构建智慧监管机制,提高动物检疫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掺假制假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2024年,我局联合食安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畜禽养殖、实际,指导各地有序推进畜禽屠宰工作,规范畜禽屠宰厂(场)的设立和屠宰活动管理,依法高效开展动物检疫,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养殖户增收致富。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实际,指导各地有序推进畜禽屠宰工作,规范畜禽屠宰厂(场)的设立和屠宰活动管理,依法高效开展动物检疫,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养殖户增收致富。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512494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