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能繁母猪补助经费发放的公示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征集时间:[ 2019-10-25 08:51 ] 至 [ 2019-11-01 17:51 ] 状态:已结束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通知》(秘函〔2019〕23号)文件要求,在各区县截止2019年9月9日核报数量的基础上,对全市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按100元/头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11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畜牧兽医站反映。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59-2320117,市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0559-2512687。


2019年10月25日






黄山市能繁母猪补助经费发放表




日期:2019年10月11日              单位:头、万元


 

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

补助金额

备注

屯溪区

0

0

 

 

区县数据以9月9日上报为准

徽州区

829

8.29

黄山区

59

0.59

歙县

2566

25.66

休宁县

1208

12.08

黟县

330

3.3

祁门县

0

0

全市

4992

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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