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 我局牵头代拟了 《黄山市促进农村常住居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方案 (2025年—2027年)(征求意见稿)》,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4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胡艳君,联系电话:0559-2350221,联系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16号,电子邮箱:hssxmsyj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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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 18日
黄山市促进农村常住居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方案(2025年-2027年)
(征求意见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托黄山乡村资源禀赋,围绕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业高质高效强基础、农村改革创新增活力、强农惠农政策有保障的思路,确保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农民收入)总量、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三个高于”。
一、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约占农民收入的40%,是我市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要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力争年均增长达8%,到2027年,工资性收入达11700元。
(一)提升县域经济规模。深入实施重点领域招商攻坚行动,推动“招大引强”实现新突破,年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增幅超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挥园区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实施园区提质扩量增效行动,开发区(园区)年新吸纳本地农民工就业5000人以上。全市GDP增速、财政收入增速、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培育绿色食品产业园产业园。进一步摸清全市绿色食品产业园(乡村振兴产业园)基本情况,完成数据整合、建库上图。指导现有产业园提升设施设备,覆盖更多行业市场,扩大招引企业领域范围和落地面积。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为契机,统筹衔接资金、村集体扶持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到2027年,新建产业园10个以上、总数达60个,入驻企业超300家,带动农民就业超1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在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制定适用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参与务工,按照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10%的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提倡6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财政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带动当地弱劳力务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促进农民工就业。开展“就业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加大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深化实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每年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以上。发展“邻工集市”,力争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本地务工就业1万人。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设立公益性岗位*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农村技能培育行动,新培育古建、徽厨、传统工匠、非遗技艺、手工艺人等乡土人才*名,打造*个“非遗工坊”。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园(基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到2027年分别建成*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聚焦“六业千亿”,提高经营净收入
经营性收入约占农民收入的37%,是我市农民的传统收入来源,要通过发展产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经营性收入,力争年均增速达7%,到2027年,经营净收入达10700元。
(一)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持续推进“茶花草鱼”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打造“1+7”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力争到2027年综合产值超1350亿元。加快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持续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丰收等活动,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均年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做强林业特色产业。充分挖掘黄山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低产林改造,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毛竹等特色经果林基地,力争新增及改造山核桃、油茶、香榧等总面积1万亩。围绕“以竹代塑”、林下经济、木本油料、林果加工等重点领域,延伸产业链,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探索“森林+”新业态,拓宽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的发展路径,积极开发具有黄山特色的森林康养产品,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增幅保持在 7%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三)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为抓手,大力开展绿色食品双招双引,招引国内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年签约项目资金100亿元以上,推进农产品加工、保鲜仓储、运输销售等产业链建设,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到2027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3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壮大乡村旅游业。在和美乡村省级精品示范村基础上,创建4个以上省级“皖美休闲旅游乡村”和一批市级村。发展乡村旅居、疗愈修心、亲子游乐、寻根旅游等新兴业态,打响鱼灯、舞草龙等民俗展演、非遗体验、休闲国潮特色品牌。推进“土特产”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把黄山农产品打造成C位伴手礼。深入挖掘休宁泉水养鱼、歙县梯田茶园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培育一批网红乡村,推进数字游民社区建设,推出一批奔县游、奔村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增长10%。推进“皖美民宿集聚区”建设,争创全国甲级旅游民宿1家、“皖美”金宿 30 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持续打响“黄山村播”品牌,培育共富发展示范中心(基地)10个以上、安徽土特产品牌3个以上。到2027年,年新增省级农村电商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电商经营主体*家、省级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个、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家、培育电商人才*人次,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元、年新带动农户*万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有序推进农村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约占农民收入的1.3%,在我市农民收入的占比偏低,要通过深化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力争年均增速达6%,到2027年,财产净收入达360元。
(一)探索盘活闲置农房。推广“村企合作”“村民合作”“村组自营”“村级代管”四种盘活模式,加大整村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新业态,每年遴选10个村(组)开展整村盘活试点。到2027年,在120个自然村开展盘活项目,促进1200户“农房”变“客房”,增加农民房屋租金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歙县、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农民个人收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推进土地有序流转。202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确保经营主体的经营预期。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加强交易监管,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俱进。推动土地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农业社会化促进行动,家庭农场突破2700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 2000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稳定在450个,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鼓励开展股份分红。结合和美乡村节点村打造,建立全域党建联盟,以村村抱团、片区化发展的模式,利用集体经济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撬动区县整合涉农项目,谋划建设一批固投超500万元的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夯实发展基础。开展收入收益核算指导,建立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集体收益分红,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引导农民科学理财。发挥乡村金融专员作用,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引导农民将积累资金合理分配定活期存款比例,增加存款利息收入,提高农民科学理财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鼓励农民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参加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参与集体效益好的项目,或者以资金入股成长性企业等方式,获得稳定的股金分红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优化强农惠农政策,提升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约占农民收入的20%,是农民收入的补充来源,尤其在低收入群体中作用显著,要严格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贴资金,增加转移性收入,力争年均增速达7%,到2027年,转移性收入达6050元。
(一)健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公益林补贴、省级林业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对强农惠农补贴进行扩面,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确保种粮农民收入稳步增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55—60岁)对象补助标准,力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全面提高低收入人群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监测对象政府补助类收入显著提升。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6万人以上。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项救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补充救助,全面提高全市“8+1”综合救助标准,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逐步统一全市失地农民保险保障对象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户保障水平,力争3年内实现全市农村村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茶叶、菊花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通过基本险+商业险,充分发挥其叠加效应,降低农户成本,提高保障水平。探索收入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使其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促进农户收入稳定。全市农业保险主要保险险种承保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国元保险黄山中心支公司)
(四)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享受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成效相挂钩。用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等财政资金,不折不扣地将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等补助对象,全面提高补助对象的农业生产能力,同时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带动小农户收入的增加。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7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10%以上,确保农民土地补偿收入及时足额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加强组织实施
切实发挥市级促进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实施“月度书面+季度会议”调度机制,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召开调度会。市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将对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工作成效等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季调度、年考核内容。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地方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国家调查队承担服务地方的调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县级统计局承担的国家调查任务),确保辅助调查员补助标准不低于600元/月,记账户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调队)
反馈时间:2025-04-18 17:01
2025年3月18日,我单位就《黄山市促进农村常住居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方案 (2025年—2027年)(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