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黄山区对太平湖鱼类主要产卵区实施新一轮季节性禁渔,全面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含休闲垂钓)。黄山区通过划定禁渔区域、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强化跨区域协作及开展增殖放流等综合措施,筑牢水域生态屏障,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黄山区坚持“分区分类、精准管控”,将鱼类主要产卵区的4大水域、3万亩水面划定为季节性禁渔区,并将除指定8个垂钓区外的水域划为常年禁钓区。同时,通过线上推送通告、安装告示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
黄山区构建“人防+技防”立体监管网络,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白+黑”错时巡查,综合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机制,强化农业农村、公安、太平湖管委会等部门协同配合,与淳安县、歙县签署《浙皖三县(区)渔政执法协作协议》,开展“一江两湖”跨省联合执法,推动渔政监管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
此外,黄山区科学开展生态修复,今年已组织实施2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青、草、鳊、鲫等鱼苗14.5万尾。目前,太平湖湖区已有6个鱼类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5个获有机农产品认证,太平湖鳙鱼获地理标志产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