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17:22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6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工作,更加精准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现就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安徽省现代设施农业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现代设施农业分为设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5个专项。

设施种植业:现代设施农业改造提升(标准化温室建设、老旧设施结构改造、信息智能化改造)、非耕地现代种植建设(生产设施、配套设施、标准化基质厂)、集约化育苗育秧中心(播种出苗车间、育苗育秧温室设施设备、自动化育苗装备、精准调控装备)。

设施畜牧业: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肉牛高效集约养殖场、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奶牛智慧牧场的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智能化技术。

设施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循环流水槽养殖、陆基圆通(集装箱)、数字化温室养殖棚和稻鱼综合种养设施装备建设。

冷链物流、烘干设施: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预冷冷却、冻结、机械冷藏、气调冷藏及配套设施设备)、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主体依托型、园区依托型、渠道依托型)、粮食烘干厂区房、粮食烘干机及配套设备。

二、储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划和安徽省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二)储备项目须为2024年在建或拟于年内开工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往年建成完工项目一律不予入库;

(三)项目单体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且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需求;

(四)项目建设主体应具备规范财务制度,申请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时能够提供有效凭证资料。

三、储备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建设主体须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admin/login)进行申报,操作流程参考附件。项目信息录入完成后,提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二)区县推荐。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主体项目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复审。

(三)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区县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并联系、指导主体及时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形成2024年黄山市设施农业贷贴息项目储备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16号

联系人:黄山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0559-2320217

附件:1.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储备指南附件3-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储备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