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21条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不够,问题整治仍有不足。2018年11月,原省农业委员会就部署安排在全省44个涉渔保护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但督察发现,工作落实有落差,部分保护区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一些问题仍然存在。黄山市夹溪河瘤拟黑螺放逸短沟蜷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建设的夹溪河漂流项目,督察时仍在运营,该项目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水坝截流,但未设置过鱼设施,导致水生生物迁移、洄游通道被截断;临近保护区内还违规建有一处垂钓中心,督察暗访发现仍在运营。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1.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开展涉渔工程执法监管,采取建设过鱼设施等生态修复措施,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2.严格夹溪河漂流项目日常监管,避免对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产生损害。
3.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钓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禁钓巡查管理,依法关闭垂钓中心。
四、整改目标
2023年6月底前依法关闭垂钓中心。加强夹溪河漂流项目监管,落实水生生物及栖息地保护修复措施,按规定程序建设过鱼设施,满足水生生物洄游等生态需求,提高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水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垂钓中心关闭落实情况
2022年11月3日,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向属地乡镇蓝田镇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临近夹溪河瘤拟黑螺放逸短沟蜷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中心的通知》,就关闭儒村村王荣海垂钓中心及其附属设施做了明确的部署。同日,蓝田镇人民政府向经营主体下达了限期关闭拆除通知书。12月8日,该垂钓中心正式关闭,12月底与垂钓相关的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完毕。
(二)鱼类过鱼设施建设情况
1.鱼道设计。2023年8月,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黄山市水电勘测设计院承担休宁县夹溪河鱼道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年9月与该设计单位签订《休宁县夹溪河鱼道工程实施方案》,10月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11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实施方案。
2.环境影响评价。2024年2月休宁县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会确定安徽挈领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夹溪河鱼道工程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同年9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通过了关于休宁县夹溪河过鱼设施工程对夹溪河瘤拟黑螺放逸短沟蜷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
3.鱼道建设。按照设计方案,精心施工建设过鱼设施。过鱼设施采用了先进的鱼道设计理念,包括合理的坡度、宽度、水深等,以适应不同种类、不同大小水生生物的洄游需求。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控工程质量,选用环保、耐用的建筑材料,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建成了总长34.5米,进口宽2.5米,出口宽4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鱼道,并通过竣工验收。
七、意见建议
休宁县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垂钓中心关闭和过鱼设施建设,开展巡查监管。该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同意通过验收。建议以此次整改和验收为契机,加强工作指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避免问题反弹,提高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0551-62642731,电子邮箱:ahyy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