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依照《安徽省畜禽良种场(站)现场验收标准(试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办理的通知》(皖农种函科〔2022〕1018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黄山徽州强英鸭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该企业种畜禽数量、等级性能指标、饲养管理、档案资料、场区布局等符合要求,经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评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为黄山徽州强英鸭业有限公司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59—2320117
市农业农村局质监与种业科,联系电话:0559—2512117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