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1-27 15:57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质监与种业科 作者:方牧宣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制度,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积极推动《办法》落地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等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责任,争当制度的积极响应者

农产品生产主体、收购主体应深刻认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法律规定的重要责任,是提升质量、树立品牌、保障消费安全的关键举措。从事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生产和收购的主体应该积极响应,自觉学习、主动开具、规范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规范用证,争当制度的坚定执行者

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开具、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加强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根据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坚决落实“用什么药、检什么药”的要求,让承诺达标合格证成为企业产品的“身份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产地准出的“通行证”。

三、协同联动,争当制度的合力推动者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生产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收购主体、畜禽屠宰经营者按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并支持带动农户规范用证。农贸(批)市场、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者、餐饮等主体积极查证、亮证,全链条协同联动,共建共治共享安全可信赖的农产品供应链。

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查验小程序

四、宣传引导,争当制度的主动传播者

鼓励在生产基地、销售场所、网络平台等醒目位置主动“亮证”经营。积极参与承诺达标合格证宣传推广活动,交流分享规范开具和运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典型经验,共同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引导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时,留意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优选带证农产品,合力推动形成市场导向、“优质优价”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携手同行,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为契机,共同筑牢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质量安全屏障,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