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黟县将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作为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的关键举措,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升。2023年度,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务工就业223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08%。
稳存量,全面摸清务工底数。持续加强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跟踪服务和就业监测预警,利用网格员上户走访、信息采集等契机,逐户逐人摸清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状态、务工地址、就业需求等信息,并同步更新全国防止返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务工监测系统数据,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有序引导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扩增量,按需开发公益岗位。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原则,为有就业意愿但外出务工困难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2023年,该县共计开发护路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216个,兜底安置解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204人。
强保障,落实就业帮扶措施。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探索“技能培训+就业培训”体系,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2023年拨付资金10.96万元开展就业技能培训9期223人。常态运转就业帮扶车间1个,带动就业19人(其中脱贫人口3人),发放就业帮扶车间补贴0.9万元。进一步激发脱贫群众外出务工的积极性,2023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贴850人、22.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