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暨2020年度“千村整治”第三阶段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黄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验收办法及标准》和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巩固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深入推进“百千工程”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提升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农村“三大革命”整改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改“回头看”和2020年度“千村整治”第三阶段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3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工作安排
第一组:评估屯溪区、歙县、黟县、祁门县。
组 长:胡 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联络员:徐佳,19955961830。
第二组:评估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黄山高新区。
组 长:汪 欣 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科长
成 员:市住建局、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推广中心。
联络员:吴彩姣,18055993258。
三、具体内容
1.重点对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建的农村户用厕所,因未统筹改厕与污水处理,导致粪污直排、粪污不能及时清掏等问题的整改效果和整改后群众满意情况进行“回头看”。
2.自然村“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完成情况:包括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含陈年垃圾),清理废弃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内容。
3.自然村2020年卫生改厕完成情况:包括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改厕质量与竣工验收、旱厕拆除填埋情况等内容。
4.同步进行2-3月村庄“擂台赛”现场测评。
四、评估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农户、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自然村进行“回头看”和现场评估。同时,评估结果将作为2-3月村庄“擂台赛”现场测评排名依据。
五、注意事项
验收评估期间请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委有关纪律规定,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轻车简从,认真开展评估工作。请市直相关单位于3月11日(周四)上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联系人:徐佳,联系方式:0559-2355510。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