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开展学习。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内容。2023年我局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7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党风廉政会议2次,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了相关法治学习与体会交流。
(二)深化交流研讨。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并围绕“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分批次开展交流研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早谋划、早布局,全面落实责任,认真按照《黄山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研究部署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年度法治述职,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法治要求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履行职能。对我局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优化完善,并及时和数据资源局沟通修改,我局目前共设公共服务1项,为贫困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咨询。公开局购买服务目录,共1项为会计代账服务,由在财政部门备案的通诚会计事务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要求,规范拟制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汇报情况1次。2023年我局共申报合法性审查材料1份,均审核合法。根据《关于开展“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黄法办〔2023〕27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等工作的检查力度。坚持新政策不出、老政策不退,严格落实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落地。一是教育保障,投入免学(杂)费和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等资金2118.54万元,受益学生21605人次。二是医疗保障,全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94.63%、84.73%、75.98%,有效实现了三重制度保障梯次减负功能。三是住房保障,实施危房改造248户、开工率195%,竣工248户、竣工率100%。四是饮水保障,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投资2.86亿元实施53处农村供水及改造提升,受益人口28.3万人。其中列入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工程任务的11处项目(投资规模5647万元),10处已开工,1处正在招标(完成投资7405万元)。其他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五是脱贫群众增收,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户人均收入19572元,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增收2335元,增幅13.5%,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4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办法》等六项管理制度,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时处理涉贫信访。及时处理涉贫信访。贯彻市委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批示精神,传承发扬本土徽文化“作退一步想”理念,从推动相互理解、信访化解、源头排解上精准发力。5-6月及11月,结合集中排查和项目资金调研,收集了解群众诉求反映,积极化解矛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和困难,推动基层矛盾全面有效防控、及时化解。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共受理扶贫领域投诉举报1件,均按质按量全部办结。
(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监督。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3 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5件,其中建议11件(主办2件,协办9件)、提案24件(主办2件、协办22件),均全部保质保量完成。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监督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接听市12345热线网友提问,2023年共答复3条12345热线提问,畅通了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
三、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业务指导。以学习为导向,帮助找短板为重点,促进工作提升为目的,组织各地建立“互学、互帮、互促”机制,在全市形成“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落实每月工作提示制度,下发工作提示单12份,确保工作落细落准,有效提升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强化综合督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分别于8月底、11下旬,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在全市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暗访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全市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十个一”行动,通过“黄山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起底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未办结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8件,选取8件进行重点督办。聚焦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精准帮扶等重点环节,发现问题161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起,处理47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强化成果展示,向社会公布阶段性整治成果,接受群众评判,切实让群众有感。
四、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学习。市乡村振兴局利用各类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增强全局干部的制度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展培训。7月24-28日,市乡村振兴局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浙江大学举办了全市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按要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
(三)开展宣传。利用“黄山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加大网上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党章(修正案)、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23年我局组织志愿者共65人次,结合帮扶走访、督查检查、文明创建工作等,进小区、下农村、挨家挨户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民法典宣传等活动。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以集体学习为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据《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一)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抓手,多干群众期盼和急需办的事,多干群众受益和得实惠的事,多干打基础和利长远的事;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化“三查三问”,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弘扬和践行党内先进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将法治建设与业务中心工作相结合,梳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创新执法方式,推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做好代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审工作,继续推进单位内部审计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局公共服务清单,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信访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继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多开展法治宣传与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建立健全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走访调研、驻村帮扶、进村入户工作中,做好现场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剖析群众身边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
(五)坚持守正创新,主动适应改革。按照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站好岗、尽好责,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有效衔接、干劲不减;保持定力耐力,练好内功、增强本领、开拓视野,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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