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务虚会。 (2)做好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谋划安排。 (3)配合做好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地考核。 (4)做好2023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做好产业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6)做好2024年 “两节”慰问筹备工作。 (7)做好“徽州味·赛村碗”活动视频评审工作。 (8)完成2023年度市级乡村工匠评选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