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一季度《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汇编。
2.完成人大政协提案主办件办理。
3.召开二季度涉农重点经济指标会商会。
4.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5.完成并落实《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实施方案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