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业农村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对内凝聚力量、对外展示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市委宣传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根据市委宣传部年度既定计划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市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党组会议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具体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或局属单位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和发布实录。
(二)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统一口径对外发布;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二)新闻发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九、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闻发布会审批表
2.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1
新闻发布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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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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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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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局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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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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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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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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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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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内容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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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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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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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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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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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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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局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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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